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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三明梅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名)
2019-08-12 17:28: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9年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9〕17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19年梅列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15个区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l.gov.cn/)和梅列区人事考试网(http://220.162.229.82:5704/ml)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19年梅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点击查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4日至2001年8月14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本通告所述“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度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www.fjkl.gov.cn)查询。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某一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