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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承德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0名)
2019-08-05 15:44:44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文件精神,结合部分乡镇和县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岗位空缺情况,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择优选拔公开招聘。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指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要求:乡镇全额事业岗位18-35周岁、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差额事业岗位18-38周岁(以公告发布时间为节点);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及特岗教师(含试用期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兴隆县乡镇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50人、兴隆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差额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9年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及公告。配偶为兴隆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但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凡涉及到年龄、户口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节点;凡考入高校因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需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乡镇全额事业岗位不受专业条件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13日通过兴隆县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兴隆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一楼,联系电话:0314-5052939)。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考生限报本公告的一个招聘岗位,不可同时兼报本次发布的其他招聘岗位。报名者需填写《兴隆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岗位需要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委托报名。

  4、资格审查及缴费:县人社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领取地点:县人社局124室。

  6、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根据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但设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不低于公告所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岗位招聘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中进入面试考生中的最低分数确定。

  (三)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