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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濮阳市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2019-08-04 13:23:26   地区:河南   浏览:0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证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笔试

  笔试设一门综合试卷,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面试

  1、根据报考同一岗位免笔试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按照不超过3:1的比例参加面试,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基本素养、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若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为: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最高成绩。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考核或面谈后不受比例限制,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可延期体检。

  5、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超出引进计划人数的全部进行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请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引进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函询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引进工作的领导,成立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丰县人社局,承办具体事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