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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濮阳市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2019-08-04 13:23:26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学历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引进。

  二、引进计划数量、管理和待遇

  (一)拟引进高学历人才85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等见附件1《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

  (二)管理和待遇

  1、进入事业单位的高学历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在清丰县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2、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用为七级职员(相当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一般聘用为八级职员(相当副科级职务),本科生一般聘用为九级职员(相当科员级职务)。

  3、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中级职称)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初级职称)以上岗位,本科生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初级职称)以上岗位。

  4、对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在最低服务期限3年内给予租房补贴。本人及家庭在清丰县城区无住房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免收租金;租赁其他住房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租,物业服务、水电气暖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三、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在编在职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省、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清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采取统一考试方法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发布公告

  《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及相关引进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党建网(www.pyzzb.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发布。上述网站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

  (二)报名

  本次引进高学历人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按引进计划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报考岗位报考比例等于或小于3:1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考核或面谈后进入体检、考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本科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8月15日。

  报名地址: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西侧(政通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向西大约500米路北)

  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注册学历备案表1份;填报《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从网上下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红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其中两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