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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衡水市阜城县招聘教师公告
2019-07-19 19:59: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我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和公开招聘方案已经市人社部门批复、县委、县政府批准、市人社局核准,公开招聘教师165名,纳入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编制管理。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三、招聘范围、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范围

  1、报考幼儿园、乡镇小学和二中、三中、四中初中以及职业教育工作岗位:2019年及以前的应、往届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持有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的毕业生(含3+2)。

  2、报考阜城中学工作岗位:2019年及以前的应、往届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持有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的毕业生(不含3+2)。

  3、幼儿园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专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为相应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或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的学科要求基本相符)。

  4、符合条件的在阜城县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时间截至2019年7月31日之前,含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专项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阜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2018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限定衡水户籍或就业报到证已派往或改派到衡水。

  9、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8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7月18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18日通过阜城县政府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期间为2019年7月25日9:00至7月29日17:00。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阜城县政府网,点击阜城县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hbfcx.pzhl.net/)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软件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信息进行验证,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每名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点击通过。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不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截止时间前补充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17:00。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17:00。等待准考证打印通知。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