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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7-16 08:12: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职、从)业资格、户籍等要求,且在校期间及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未缴纳社保缴纳。

  (四)具有北京市户口,或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7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7月16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岁(1991年7月16日(含)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4岁(1994年7月16日(含)以后出生)。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24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报名地点: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少儿戏剧场(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登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http://whlyj.beijing.gov.cn/),阅读《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下载、填写、打印《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请携带《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职、从)业资格证、户口本(集体户本人页、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1张两寸照片参加资格审核。海归人员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和“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及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不得代报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3.人事档案存放在中介机构的需出具存档证明。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请于8月13日登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查询。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艺术表演团体的演员和演奏员职位只按专业技能力测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试成绩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每个招聘职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80分以上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的,各用人单位组织全面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