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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济南平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7-07 09:45:37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16〕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及中共平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08〕5号)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平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须在2019年7月3日之前取得,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1人,其中:平阴县人民医院、平阴县中医医院计划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36人(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文件有关规定,实行备案制管理)(详见附件1);洪范池镇卫生院等5个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人(详见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9:00-7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12日9:00-7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7月15日9:00-7月16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见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由平阴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县卫健局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