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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远市财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19-07-01 07:39:46   地区:广东   浏览:0

   2019年清远市财政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详见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

招聘对象

录用

人数

专业范围

学历

学位

备注

专业技术类

社会人员

2

土建、安装、交通、市政、园林、绿化、水利、电力专业

大专及以上

/

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1年(含)以上;具有土建、装修、市政、园林、安装等专业造价员资格证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应具备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四)取得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五)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 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有意报名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携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到市财政局8楼803室进行报名。

  政策咨询电话:0763-3877208/3877306。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内容为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3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财政局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笔试成绩超过50分(含50分)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清远市财政局网站公告栏公布。

  (三)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合计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报考职位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