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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镇街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2019-06-28 11:40:08   地区:山东   浏览:0

 

2019年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镇街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区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 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兖州区生源或在兖州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011年9月26日以后服役期满退伍,在兖州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可以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现在职的兖州区所属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

报考面向残疾人定向岗位的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9年7月5日前核发),为兖州区户籍、肢体残疾四级,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7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