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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宁市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9-06-24 08:30:00   地区:广西   浏览:0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城区人社局和卫健局组织到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招聘单位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宁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招聘纪律

  (一)2019年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农香琦,电话:0771--3290718、3290207;

  黄玉萍,电话:0771--321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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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9年兴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