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9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乡镇卫生院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简章
2019-06-01 23:27: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切实解决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短缺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9]32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边远艰苦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计人发〔2019〕48号)规定,为做好2019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按照2018年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需求,拟聘用43人。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2019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牧区为基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作贡献。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岗位工作。

  5.招聘人员年龄:女,40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底以后出生的人员,有副高职称以上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4年6月底以后出生的人员。男,45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底以后出生的人员。

  6.退休人员年龄限制在65周岁以下(即1954年以后出生,具体聘用时间合同由本地区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期不得超过4年)。

  7.招聘人员户籍不限。

  同时,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或蒙医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经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可的全科医生(全科助理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需在2019年6月底以前取得)。

  3.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执业医师。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确认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在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网站(wjw.wulanchabu.gov.cn)下载报名表,按照报名表内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打印一式两份。报名表内“诚信承诺书”与“是否服从调剂”栏需现场审查签字。

  5.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10日—6月12日,共计3天

  地点:市卫生健康委四楼会议室。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下午五点至五点半通过电话查询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可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选择并填报岗位。咨询电话:0474-8324039

  5.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是否服从调剂”栏中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填写是否服从调剂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资格审查

  1.市卫健委全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

  2.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6月10日—6月12日,共计3天

  地点:市卫生健康委四楼会议室。

  3.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卫健委审查人员应现场对应聘人员做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要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