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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韶关新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7人)
2019-05-31 09:01:58   地区:广东   浏览:0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即2016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18日期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符合岗位要求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需在报名表的“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栏中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考核结果。

  7.“限在新丰县工作满一年及以上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指具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18日)在新丰县各镇及以下(不含县城、丰城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服务满一年但服务期未结束的“三支一扶”人员只需提供社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

  5.考生承诺书(附件7,需本人签名,1份);

  6.“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符合招聘专业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签名确认后,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发放准考证进行考试。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9年6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考试分“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类。

  (一)笔试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三类,具体情况如下:

  乡村振兴人才、综合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教育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卫生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新丰县实验小学

  (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