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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2人公告
2019-05-26 22:05:57   地区:吉林   浏览:0

 

2019年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5月24日、27日至31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灭火救援实力充足,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数量、条件、岗位及主要职责

(一)招聘数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共10名(男)、消防文员2名(女)。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无违法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消防事业发展作贡献的男性公民。

(3)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驾驶员在35周岁以下),截止到2019年5月30日;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盲视、无传染性病史、无残疾、无纹身刺青。

2、优先选拔条件

(1)退役军人,尤其是消防退役军人;

(2)2019年应征消防员入职体检、政审均合格而未能选拔者;

(3)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年以上工作的人员;

(4)具有新闻写作、体育、电脑操作等特长者;

(5)担任过健身教练或具有体育运动经验和技术的人员。

3、不予报名条件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身体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和主要职责

1、门岗和勤务员:2人。负责白天站岗、座岗任务;负责按照支队作战指挥中心的命令调动执勤消防车出动,负责相关通知信息的准确快速传达,负责相关火灾数据的统计录入等。参加训练和考核。

2、驾驶员:2人。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中型车驾驶经验且未出安全责任事故。负责驾驶消防车出动和返回,正确使用警报设备,操作消防车按照前方战斗班长的命令及时供应和停供灭火剂;负责每天对全车车况进行检查,保持规定战备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平时保持车辆卫生清洁。参加训练、考核和灭火战斗。

3、灭火战斗员:6人。负责学习掌握各类灭火救援作战行动的展开,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车辆器材装备,参加灭火救援战斗,开展救人、灭火、警戒等各项作战行动,收整、清洗、保养器材装备,提升灭火救援本领和履职能力。参加训练、考核和灭火战斗。

4、消防文员(女):2人。负责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受理工作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各项消防受理业务,工作地点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大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4日、27日至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2268号(浦东路与太原街交汇处东南角)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文职人员办公室(楼梯正对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有B2驾驶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及复件件1份。

(7)报名人员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须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