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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事业单位选调12人公告
2019-05-22 08:17: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2019年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事业单位选调1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5月29日——6月4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沙市开福区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各级事业单位。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89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的,32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

7、除试用期外,在岗在编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3、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唯一凭证),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四、选调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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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1、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网站: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周三)至6月4日(周二),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报名期内,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5月29日(周三)上午9:00至6 月6日(周四)下午17:00。资格初审通过后方为完成报名;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完善(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6月19日(周三)上午9:00至6月21日(周五)下午17:00。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实际人数按打印准考证人数确定,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4)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开福区2019年公开选调(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5)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