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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红河州政府招聘消防员81人公告
2019-05-08 23:32:55   地区:云南   浏览:0

⑤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需投递的材料 :

①PDF格式的《红河州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报名登记表》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各一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备案表的电子档一份)

④个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一份;

⑤有A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扫描件一份;

⑥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需提供退役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

以上材料需放到一个以参考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如:张三 53250xxxxxxxxxxxxx)命名的文件夹里,压缩后再发送至邮箱。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各县(市)消防大队招聘负责人员通过电话、微信或短信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则代表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各县(市)消防大队自行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测试科目为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3000米跑为必测科目,所占分值为60分;其它两项任选一项,所占分值为40分,考核达标标准见附件2。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体能测试成绩由各县(市)消防大队另行通知与公布。

(5)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根据报名材料初审和体能测试情况,按照实招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县(市)消防大队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结果由各县(市)消防大队自行通知参考人员。

(支队指挥中心应聘人员只进行预审、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

(1)参加体能测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体检由红河州各县(市)消防大队进行组织安排,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被正式录用后,可凭体检收据报销体检费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

(4)体检时间、地点、方式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县(市)消防大队自行进行公布。

2、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进入政审环节。

(2)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伍军人优先参加政审。

(3)政审由各县(市)消防大队自行组织。

(4)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岗前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红河州消防支队组织为期30天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五)签订合同

培训合格人员,同分配地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招聘由红河州消防支队和下属各县(市)消防大队共同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红河州消防支队所有。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3.应聘人自动放弃聘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