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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2019-04-28 07:49:00   地区:江苏   浏览:0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

5.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凭条和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309室)领取准考证(未及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参加笔试资格)。

5.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