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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04-16 19:50:08   地区:四川   浏览:0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参加招聘证明)。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二)岗位调整

  参加招聘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招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szeyy.cn/)上另行通知。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按照报名人员留下的联络方式,由公招小组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到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除面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 确定面试人员。

  按照岗位要求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数与招聘岗位职数比例须达到3:1,如符合条件报名人员数量或因缺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面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或两证不齐者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5.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比照招聘岗位数录取。并在面试完成的下一个工作日公示(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szeyy.cn/)与门诊住院大楼十楼公告栏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体检

  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同时,签署《无吸毒行为承诺书》。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