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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铜陵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6名)
2019-04-11 10:16:57   地区:安徽   浏览:0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2019年5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书,到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三)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若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模式,则依《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在专业测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区及市直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可凭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