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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1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81名公务员工作简章
2019-03-15 19:32: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我市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完善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考录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开展贵阳市201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招录)工作。为确保公务员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贵阳市201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务员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录81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7名;区(市、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录51名;乡(镇)机关及区县直属派出机构计划招录23名。各招录职位详见《贵阳市201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乡镇机关和市、区(市、县)派出机构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人员(简称五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六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318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319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319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