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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绍兴市柯桥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2-15 16:28:18   地区:浙江   浏览:0

   2019年绍兴市柯桥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柯桥区医疗卫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柯桥区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度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柯桥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89名(164个招聘职位),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职位。其中:

  事业编制管理44名,分别为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柯桥分院3名;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华舍分院2名;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滨海分院5名;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钱清分院7名;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安昌分院2名;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杨汛桥分院6名;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平水分院4名;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兰亭分院6名;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王坛分院1名;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稽东分院1名;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柯岩分院3名;绍兴市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

  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245名,分别为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总院78名;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齐贤分院8名;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67名;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44名;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45名;绍兴第三医院(绍兴市柯桥区皮肤病防治所)3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新招聘人员为柯桥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新聘用人员为大中专历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新聘用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部职位户籍不限。

  2.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中级资格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护理专业须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资格者45周岁及以下。时间统一计算到2019年2月25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3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资格职位的,其注册范围须与职位相一致。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周一)8:30—15:00

  报名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卫生进修学校(绍兴市越城区糕点弄38号,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绍兴市老年大学对面)

  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如应聘者在报名表中提供的信息经确认为虚假信息,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证明必须在2019年2月15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必须在2019年2月15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