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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三亚市吉阳区城市党建指导员招聘公告
2019-01-28 19:02: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2019年三亚市吉阳区城市党建指导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三亚市吉阳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提高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市党建指导员队伍,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吉阳区人社局)委托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惠民公司)公开招聘城市党建指导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工作务实,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无犯罪记录;

  (四)中共正式党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及待遇

  1.公开招聘城市党建指导员28名,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工作任务。

  2.工资制度:党建指导员任职期间实行统一的工作和绩效考核制度,其薪资待遇和福利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持平,由基本补贴+市区级绩效补贴构成(即基本补贴3586元(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补贴1794元),区党建指导员的工资,由区财政承担。

  3.党建指导员的绩效补贴发放方式与社区书记相同,每月发放50%的绩效,剩余绩效每半年一考核一次性发放。考核分优秀、称职、较差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的在绩效补贴基数上增加50%,“较差”的减少绩效补贴50%。

  4.城市党建指导员在聘用期间,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缴交“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等福利。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可与其他社区工作者进行双向流转,享有同等的晋升成长通道。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

  2.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6.考试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方法及步骤

  1.《招聘公告》信息首次将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isylss.gov.cn/)、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http://huiminhr.cn/)同时发布。

  2.填表:报考人员登陆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下载报名表(附件1),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3.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1日至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三亚惠民公司(三亚市迎宾路与海螺一路交汇口苏商大厦1211室)。

  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吉阳区城市党建指导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3)毕业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须现场校验原件);

  (5)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委开具的证明)。

  4.本人不能前来报名,委托他人代报的,受托人应持委托人签名并按指印的委托书(附件2),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代为报名。

  5.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计算机上机考试(含笔试)、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计算机上机考试(含笔试)占总分的50%,面试占总分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