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紧缺人才公告(2019年第2号)
丽水为了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6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定额补助,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招聘岗位 |
岗位 类别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所需专业要求 |
备注 |
临床护理 |
专技 |
5 |
本科 |
学士 |
护理学、助产 |
全日制普通高校,其中2018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
中药制剂 |
工勤 |
1 |
本科 |
|
中药学 |
须具备药物制剂高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lsfby.com.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丽水市寿尔福路7号)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采取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技能考核主要对应试者业务技能方面进行考核了解,临床护理岗位主要考核临床常用护理技能操作,中药制剂岗位主要考核中药常用制剂的制备操作。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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