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杭州建德市面向“双一流”高校(学科)引进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坚持开放融入,谋求跨越赶超,实现建德新崛起”总目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专业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战略储备,根据《建德市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面向 “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引进一批优秀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作为党政机关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和对象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计划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硕研及以上毕业生招引党政储备人才20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序号 | 专业要求 | 名额 |
---|---|---|
1 | 哲学、政治学、文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 | 2名 |
2 |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法学等相关专业 | 2名 |
3 |
旅游管理、生态学、环境工程、计算机等 相关专业 |
2名 |
4 | 农学、林学等相关专业 | 2名 |
5 | 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 2名 |
6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航天(航空)工程等相关专业 | 2名 |
7 | 专业不限 | 8名 |
二、相关政策
1.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2.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硕士研究生的,首次聘用3年,聘期第1年为所聘单位中层副职(试用期1年),期间按所聘单位中层正职享受待遇。聘期第1年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提拔为所聘单位中层正职,聘用期间按市管副职非领导职务享受待遇。任中层正职满3年,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为市管副职领导干部。
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博士研究生的,首次聘用3年,为所聘单位中层正职(试用期1年),期间按市管副职非领导职务享受待遇。聘期满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为市管副职领导干部。
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首次聘期满,未提拔为市管副职领导干部的,根据个人实际任职职务和职称取得情况,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3.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期间给予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 | 生活补贴(万元) | 购房补贴(万元) | 租房补贴(万元) |
---|---|---|---|
博士研究生 | 30 | 40 | 10 |
硕士研究生 | 20 | 25 | 7 |
4.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期间享受我市每年组织的健康体检、高层次人才休假(提拔为领导干部后执行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
5.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用时约定在建德最低服务年限5年整,未满解聘的不予保留事业身份。
6.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后,根据人岗相适要求,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合适岗位。
三、招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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