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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春季四川内江市东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90人公告
2018-12-30 10:05:39 来源: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了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东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9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学校、学科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1.内江三中和东兴区机关幼儿园:面向东兴区内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其中,区外公办学校教师报考须为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教师编制管理。区内公办学校(含高桥、胜利街道所属学校)教师报考:通过公开招聘的东兴区在编在职教师(含东兴区城区考调教师)须在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东兴区现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外区调入东兴区学校的教师和原国家分配到东兴区学校的教师,要求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东兴区现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2.其余城区考调学校:面向东兴区内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含东兴区城区考调教师)。通过公开招聘的东兴区在编在职教师须在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东兴区现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外区调入东兴区学校的教师和原国家分配到东兴区学校的教师,要求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纳入东兴区现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名时属东兴区内在编在职教师须经所聘任学校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属东兴区外在编在职教师,报考时须提供现编制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4)符合考调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春季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内容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文件规定);

(6) 2015年以来参加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已出文明确聘用资格但自己放弃的教师;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832-2272032)。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前填写好《2019年春季东兴区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区教师须请学校人事干部(带学校公章、学校编制手册和报考者的工资档案、聘用合同)一起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有效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学校公章)各一份;

2.《报名表》(一式二份),并附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一份,备验。(操作流程:登陆http://www.chsi.com.cn/→点击零散查询→按照获取查询码的方法获取查询码→输入相关信息及查询码查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考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附件中考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区教育局人事股后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