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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梧州蒙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
2018-11-23 22:57:17   地区:广西   浏览:0

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成绩确定

面试后由县人社局、卫计局按照面试实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卫计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蒙山县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公开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一经聘用,招聘单位和县卫计局、人社局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好相关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负责填写《蒙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和《蒙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名册》;县人社局负责办理岗位、工龄认定和工资审批等聘用手续的审批工作。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十、纪律要求

(一)参与2018年度蒙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一、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蒙山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6285056。

附件1:蒙山县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