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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梧州蒙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
2018-11-23 22:57:17   地区:广西   浏览:0

 

2018广西梧州蒙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11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编委办、发改委、财政厅和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自治区委组织部、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a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及中共蒙山县委办公室、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若干规定〉的通知》(蒙办发〔2017〕28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定于2018年12月1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计生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循“干什么、考什么”的人岗相适原则,充分结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二、招聘范围和计划

招聘范围为全县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卫生技术专业人员80人,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8年蒙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计生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护士等执业的相关要求。

(三)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学历,具体学历按招聘单位岗位要求。

(四)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7日至2000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蒙山县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处理或处理期未满七年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11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蒙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行政办公室(人事股);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以上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蒙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现场领取),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4.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符合免笔试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组成审核机构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