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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社区招聘199人公告
2018-11-08 22:02: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2018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社区招聘19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大力推进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化建设,选优配强党务工作力量,根据市、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系列文件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1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共两大类人员)

(一)第一大类: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1.党建工作指导员

岗位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助所在党组织落实学习教育制度,开展组织活动,做好党员组织、党员管理日常工作;配合做好党群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推进党群共建;协助沟通联系上级党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党建有关工作任务。担任相关社区第一书记,指导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员开展党建工作。

报考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3年以上党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10月31日);

(2)党性强、作风好,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10月31日)。

(5)报考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指导需具备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学历,报考街道党建工作指导员无专业限制。

2.新兴领域区域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

岗位职责: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完成上级党组织提出的各项任务;兼任区域党群服务站站长,负责区域党群服务站工作;负责党委自身建设;组织制定和实施党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区域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指导协调驻区“两新”组织党建和群团工作。

报考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党性强、作风好,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10月31日)。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有在商务楼宇、园区、商圈市场和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历的党员。

3.组织员

岗位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助社区党组织落实学习教育制度,开展组织活动;做好党员组织、党员管理日常工作,及时维护更新党建信息系统,报送党建工作信息;配合做好党群服务站日常管理,推进党群共建;担任社区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协助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协助沟通联系上级党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党建有关工作任务。

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10月31日)。

(二)第二大类: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2.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

5.无违法违纪记录;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第一大类:全区计划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3名、新兴领域区域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4名、组织员职位135名,主要从事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其中岗位代码A代表党建工作指导员、B代表新兴领域区域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C代表组织员。具体分布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