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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省天柱县事业单位招聘323人公告
2018-09-04 00:38:40   地区:贵州   浏览:0

 

2018年贵州省天柱县事业单位招聘32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止。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0〕40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调整部分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310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助推脱贫攻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是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妥善解决就业问题,逐步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安置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女:18-49周岁,男:18-59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8)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者。指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且处于无业状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劳动者,可在居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可优先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援助政策。

(9)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岗位设置

根据省、州公益性岗位规模控制指标及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现状、就业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32人(县机关事业单位69人,乡镇(街道)163人),优先招聘零就业困难家庭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详见《天柱县2018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名额分配一览表》。

(三)岗位职责

1.基层市政管理。具体包括道路交通协管、消防安全协管、环境保护协管、城市规划协管、市场协管、流动人口协管、治安维护协管等。

2.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具体包括乡村道路维护、社区(村)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卫生保洁等。

3.其他。具体包括低保协管、残疾工作协管等,以及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等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一)宣传公布阶段

宣传公布时间: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3日。招聘方案一经审定将及时在天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anzhu.gov.cn/)进行公布,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将进行同步宣传公布。

(二)求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1日;

(2)报名地点:由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确定。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3张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3张复印件。以上证件还未换证或未年检的由乡镇(街道)社区和人社中心核实后据实出具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