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2018-09-02 16:12: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018年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7日至9月12日24∶00。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www.jdpta.com],下同]和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www.scipo.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单位性质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实行“收支统管,全额保障”(全额拨款)的预算管理办法。
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7号楼(菁蓉国际广场)
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领域的快速审查预审、快速确权预审和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 专利复审和无效、快速维权、举报投诉、诉调对接、信用体系建设;专利导航与快速审查联动、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知识产权运营及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各项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