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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8-07-20 10:58:43   地区:四川   浏览:0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行承担。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事业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违约者按聘用合同约定履行违约责任,否则不予流动。

七、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纪委:0833-2134199。

咨询电话: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833-2131153。

原标题: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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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2、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doc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