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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省万源市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
2018-06-12 07:42: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成川东北地区人才高地,万源市委市政府计划公开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年龄规定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三)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及取得学位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 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

采用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考察、择优引进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24:00前,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wyrcb@sina.com。

2. 现场报名:在组织开展宣讲会的高校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考核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或院系相关证明。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集中考核。

1.实绩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实绩考核。考核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以量化方式进行。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职称、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和获得的表彰奖励等相关文件(证书)。

2.面谈考核。面谈考核将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类考核。相关事宜另行告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万源参加面谈考核(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实绩考核及面谈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考核总成绩相同,面谈考核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若面谈考核成绩亦相同,则组织加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引进。

考察组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网上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万源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手续。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引进手续,高校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三、待遇和管理

(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发放15万元安家补助、9600元/年岗位激励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发放5万元安家补助、3000元/年岗位激励奖。

(二)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八级岗位或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

(三)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享受入住万源市人才公寓;如未入住万源市人才公寓,可享受7000元/年的住房补贴。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