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8浙江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70人公告
2018-04-10 18:45: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县卫生计生系统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仙县委办[2009]69号)规定,我县将公开招聘70名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到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7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编制性质及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2018年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所有职位全部为备案员额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为仙居生源或仙居户籍(含父母一方或配偶为仙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18年4月26日)的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其中,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及医学影像学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护理专业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其他专业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4、精神病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职位的报考人员,具有护理执业资格证书的,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5、山区、边远乡镇卫生院全科定向考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具有本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放宽到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6、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在2018年4月2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10日(考生带身份证领取)。

3、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仙居县卫生计生局人事科教科。

4、报名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提供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

历届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内容与开考比例

1、笔试内容详见附件《2018年仙居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各职位通过资格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按3:1比例开考,其中临床、全科、全科定向、放射及中医职位按1.5:1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实施。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并列分一并进入。

2、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