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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市委讲师团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4人公告
2018-03-28 08:46: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北京市委讲师团是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是组织干部在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的重要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为: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为党委中心组提供学习服务;对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全市开展百姓宣讲活动;社会讲坛管理、宣讲家网站运行及监管等。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委讲师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附件1)。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二)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非北京生源应符合引进条件,即: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当前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于指定报名时间到我单位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北京市委讲师团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清楚表中要素,并在个人诚信声明一栏中签字;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5.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证》、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由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7.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经本人签字后,按照上述顺序装订。

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B座2层217

联系人:熊珍

联系电话:84187139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人数与招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取消该职位。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宣讲家网站(www.71.cn)上公示。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宣讲家网站(www.71.cn)上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1:5)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在宣讲家网站(www.71.cn)上公示。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我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