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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甘洛县考核聘用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2018-03-13 07:59:51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解决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经中共甘洛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聘用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详见《甘洛县2018年公开考核聘用县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证的,并完全符合《甘洛县2018年公开考核聘用县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岗位条件。

已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持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自愿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周年(含试用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一张,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

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简章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核

成立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2018年3月17日

(一)考核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康状况以及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主要查阅在校学习档案)等方面,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核实。

 

(三)体检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