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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省环境规划院高层次人才招聘54人公告
2018-02-10 18:02: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是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直属的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全国第一个省级环境规划院。主要职能为环境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政策及环境基础科学研究等。建院以来,累计完成各类研究项目540余项,其中,环保部、财政部、科技部等部委重大课题40余项,世行、欧盟、亚行等国际机构研究课题9项,山西省省级研究课题190余项。单位和个人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环保系统先进单位、环保部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中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山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山西省减排先进集体、山西省科技贡献单位等多项荣誉奖励,2015年,经中国互联网主流商业杂志《互联网周刊》评选,入选中国工程咨询机构300强。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坚持实施“人才建院、人才兴院、人才强院”的发展战略,广泛吸纳优秀青年人才。经山西省政府批准设立了“山西省大气污染控制院士工作站”,经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多名专家,建立了一支由国家级、省级专家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一流院校博士、硕士为主体的层次高、潜力大、年轻化的专业技术团队。

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环境类及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山西省环境规划院2018年高层次人才计划及条件》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诚信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取得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第一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谦虚诚实的态度,工作具有主动性和积极性,服从单位工作的整体安排。博士应具有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网上提交《报名表》及业绩材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4月30日。应聘者提供以下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序号+学校+专业+姓名”):

(1)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学生可提供在校学籍证明或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2)毕业论文和发表的论文全文或论著(封面)扫描件,主要研究课题简介。

(3)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通知参加专业测试。

3、专业测试。博士研究生测试方式为面试;硕士研究生测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能力考察。经面试确定拟聘人员,转入考察期,考察期15个工作日。

5、聘用。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

四、岗位待遇

1、基本待遇:基本工资、项目绩效工资及“五险一金”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休假、体检、晋升、职称评定、早午餐补助等待遇。

2、博士毕业生:根据省人社厅和省环保厅下达的招聘计划,经考核合格后,解决事业编制,并对无住房者提供租赁住房(两室一厅),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根据业务需要配备项目助手,优先安排项目、课题,优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培训。

根据我省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985”高校或教育部认定的“世界一流学科”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到我院工作且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的,发放10万元生活补助,5万元科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