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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浈江区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
2018-01-18 09:28: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分享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7号)。经区政府批准,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18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表 》(附件1)。现将我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5、2016年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2000年2月1日至1982年2月1日期间出生)。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浈江区内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韶关市浈江区事业单位2018公开招聘报名地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附件4)。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仅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2018年2月5日—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报名材料:(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4张;(3)《考生承诺书》(附件5,须本人签名);(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待审核后退回)。

3、其他材料:(1)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2)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应注明所参加的服务基层项目名称及合格证书编号,并在2018年2月1日前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附件4:韶关市浈江区事业单位2018公开招聘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进行加分资格审核。“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报名提交的资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核通过,不得更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8年2月5日—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