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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开州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公告
2018-01-18 09:29: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关于从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7〕23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9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在开州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和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对象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面向在开州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招聘7名;面向在开州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3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州区2017年面向在开州区服务期满的2014年大学生“村官”和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报考人员须是在开州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4.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开州区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和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或虽属开州区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和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但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考生如实填写《开州区2017年面向服务期满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和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诚信承诺”上签字,实行诚信报考。若考生以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报考资格,或报考后在测试考核及以后环节故意放弃聘用,以及具有其他经认定为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实行“黑名单管理”,并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1.报名方式:实行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开州区人力社保局5楼公务员管理科(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汉丰五校斜对面)。

4.报名资料: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经本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原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4)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2014年被选聘为大学生“村官”的服务协议,或2015年被招募为“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