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新闻出版
2018新疆昌吉电视台招聘哈萨克语播音员公告
2018-01-13 08:49: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为开办昌吉电视台手机台哈萨克语新闻节目,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和《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昌吉回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昌州党发〔2017〕13号)有关规定,昌吉电视台面向社会招聘哈萨克语播音员4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在昌吉州行政辖区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

3、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配偶;

4、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在编在册人员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已在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昌吉州赴援昌省(市)培养计划、昌吉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且单位不同意终止服务协议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一般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年龄、学历等具体条件详见各招聘职位。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时间安排(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内)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缴费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缴费:2018年1月11日-17日,每天10:00-19:00;

(二)实务操作考试:1月18日;

(三)面试:1月19日;

(四)公布总成绩:1月20日;

(五)体检:1月22日;

(八)考察:1月23日-1月28日;

(九)公示:1月29日前;

(十)聘用:2月10日前。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州招聘办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www.cj.gov.cn)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三、招聘程序

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缴费、实务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缴费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17日,每天北京时间10:00-19:00,地点:新疆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传媒大厦B座3楼昌吉电视台纪录片工作室(乘52、53路公交车在传媒大厦站下车即到)。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1寸免冠照片6张。

 

(二)实务操作考试

1、考试时间: 2018年1月18日

2、考试地点:新疆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传媒大厦B座2楼昌吉电视台哈萨克语新闻演播室。

3、实务操作考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实务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实务操作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组织面试、公布总成绩

1、面试时间、地址详见面试通知书。

2、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