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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四川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51人公告
2017-12-24 23:12:59   地区:四川   浏览:0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报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选岗(限镇属事业单位专项考聘)

镇属事业单位专项对内江市基层服务项目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聘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县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以及提供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函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考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的考聘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为确保队伍稳定,凡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县城区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公开考聘的乡镇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专项考聘岗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均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工作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招聘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2-8241629;

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0832-8243618。

十一、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41629)。

原标题:关于威远县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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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下半年镇属事业单位专项对内江市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聘岗位一览表

内江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