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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塔城地委宣传部选调6人公告
2017-10-17 22:27:43   地区:新疆   浏览:0

5.组织考察(11月13日至11月17日)。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权重,计算应试者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提出两名拟考察人选,报经地委宣传部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组成考察组,根据考察工作有关规定,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档案、调阅资料、平时表现分析等方式,对考察对象政治表现、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深入考察。

6.提出选调人员。根据干部日常表现、岗位要求、考察综合情况,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对于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经研究可暂时空缺。

7. 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选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为副科级或正科级干部的保留原待遇,一年考核为优秀的将转任重要岗位。

六、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地委宣传部部务会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地委宣传部干部科组织实施,成立地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干部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联系人:陈定波、孙洋,联系电话:0901-6236821(传真)。

各县(市)宣传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公开选调的动员发动工作,加强与当地组织部门协调沟通,支持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七、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所有工作程序、结果适时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塔城地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有关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