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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塔城地委宣传部选调6人公告
2017-10-17 22:27:43   地区:新疆   浏览:0

为进一步充实地委宣传部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宣传部自身建设,不断深化地区宣传文化、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工作,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地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干什么、考什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与组织调剂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既注重考试成绩,又注重平时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和岗位适应性,通过公开选调,把优秀干部选用到适合的岗位上来。

二、公开选调岗位

1、地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工作人员2名

2. 地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3. 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4. 地区文化市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公开选拔(选调)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具有宣传岗位工作经历的干部优先。

四、报名条件、资格和岗位要求

1、报名条件、资格见附表(下载地址:塔城地区政府网www.xjtc.gov.cn)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与选调机关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实施步骤和方法

1.宣传动员(10月4日至10月18日)。各县(市)、地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动员,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具备资格的同志参加公开选调。在塔城日报、地区电视台和塔城地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公开选调工作相关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10月18日至30日)。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塔城地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上报地委宣传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地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报名截止时间10月24日20时。县(市)干部在县(市)党委宣传部办公室报名;地直干部在地委宣传部干部科报名。

每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可报1到2个岗位(原则上以第一志愿为准。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报名者需服从组织调剂)。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2人(含2人)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从其他岗位报名人员中,经征求本人意见后调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3.笔试(10月30日)。突出岗位要求和特点,以基本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主要测试公开选调干部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宣传业务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功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地委宣传部确定分数线,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笔试成绩(按报名先后排序,未达到分数线的不公布)。笔试成绩低于分数线的岗位予以空缺。

4.演讲和面试(11月6日至7日)。在笔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成绩高低取前3名(不足3人的岗位,按实有人数取),进行演讲和面试。演讲、面试顺序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演讲时,简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对报考岗位所具备的优势及工作思路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讲结束后,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报考者进行面试,时间10—1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所报岗位必备的综合分析、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者演讲、面试情况进行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加权评分,作为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主考官确认后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