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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屏山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5人公告
2017-10-10 11:04:00   地区:四川   浏览:0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考核分为面试和现实表现测评两个环节。考核成绩=面试成绩×50%+现实表现测评成绩×50%。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现实表现测评人选。

(二)现实表现测评

现实表现测评人选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现实表现测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现实表现测评。

现实表现测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德才表现等情况,方式为个别谈话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现实表现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现实表现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核成绩及排名。

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按岗位拟聘用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考核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