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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桂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巡察办选调12人公告
2017-09-27 21:56:02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满足中共桂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办的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1.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计划12名。具体见《2017年中共桂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计划职位表》(附件1)。

2.选调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选调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所有选调职位面向郴州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选调职位需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职务;

6.审计、工程技术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其它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7.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8.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可提前填写并打印《2017年中共桂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桂阳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报名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报考专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桂阳县内的报考人员不需提供,在考生诚信报考的基础上由桂阳县公务员管理局统一核实报考人员的身份)。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桂阳县行政中心(四大院)五楼县纪委526办公室。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桂阳县行政中心(四大院)五楼县纪委52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

(2)每个选调职位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