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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2017-09-25 18:33:4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7年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建设网:

http://www.hrbcc.gov.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身体健康;

4.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1999年10月10日以前出生),30(含)周岁以下(1986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35(含)周岁以下(1981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76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2017年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

3、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4、在职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5、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90元、面试费用50元(进入面试考生缴纳)。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市建委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