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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费县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人员3人公告
2017-08-31 22:57:21   地区:山东   浏览:0

3、公示反馈。对通过组织审核的报考人员进行公示反馈,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报考的,安排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50分钟。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按岗位选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按抽签顺序,逐人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同岗位人员公文写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

对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的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2、体检。对拟录用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在同岗位其他考察对象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选聘资格,要向县旅发委写出书面申请,经选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取消选聘资格,并从同岗位其他考察对象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到选聘单位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在哪个环节发现,在哪个环节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取消其选聘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选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的通知

点击下载>>>费县1-4.doc

1.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计划表

2.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样式)

4.公开选聘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审核表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费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