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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武汉纺织大学招聘98人公告
2017-08-25 10:01: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了满足武汉纺织大学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2017年武汉纺织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武汉纺织大学,主要职责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二、招聘计划

2017年武汉纺织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条件: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或具有上述相当成就的国内外知名教授。

第二类:国家级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入选者,湖北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入选者,或其他学术水平与此相当的人选。

第三类: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入选者,或其他学术水平与此相当的人选。

第四类: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其中,教授、副教授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和45周岁。

第五类:海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优秀博士、博士后。博士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须有至少2年博士后工作站经历。

第六类:非教师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应聘资料的投递与筛选

(一)应聘资料投递

专任教师应聘者通过学术桥教师招聘系统:http://zpjob.acabridge.cn/www/company/view?comid=257在线填写或E-mail:rsc@wtu.edu.cn(两种途径请勿重复投递)投递提交个人基本情况、相关业绩材料和应聘申请,由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受理。

非教师岗专业技术人员(会计)应聘者将个人基本情况、相关业绩材料和应聘申请等相关应聘材料投递至wtursc@hotmail.com,由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受理。

(二)应聘资料筛选

学校人才办全权负责所有应聘者资料的审察和筛选。应聘资料审察和筛选主要依据相关二级单位师资队伍的学缘、学历、职称、年龄、性别结构要求,以及招聘公告中关于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方向的契合度等因素筛选应聘人员。

六、笔试

非教师岗专业技术人员(会计)应聘者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tu.edu.cn/)进行查询。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结合岗位需求计划数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七、面试和考核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一)专任教师由二级单位面试、考核。二级单位人才工作小组审核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组织公开试讲、考核或答辩;明确提出对应聘者学术水平、履职能力、与团队契合度、是否引进、引进类别、待遇以及聘期合同主要内容等具体意见,认真填写《人才招聘面试考核评价表》,并通知拟聘人才到人才办面谈并做心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