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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昆山市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辅助性岗位招聘30人公告
2017-08-22 11:19: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专或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昆山户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 8月26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5年 8月26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8、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和程序

1. 报名方法:本人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2. 应聘材料要求:《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二类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

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3. 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6日(09:30-11:30,13: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市白墅路1006号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1楼便民服务大厅

报名费:100元/人(报名审核通过后现场缴纳)

咨询电话:0512-57355580

4.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三、笔试与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2。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按照市级机关辅助性岗位二类工作人员的待遇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