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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栾川县招聘4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7-08-21 20:40:52   地区:河南   浏览:0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9月7日至9月8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

(2)在栾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栾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4)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自行下载并填写《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栾川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见附件4);“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栾川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大学生村干部”资格认定以栾川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认定和解释为准;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见附件6)。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120分钟)。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育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笔试缺考、作弊和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内容采取从现行教材中(见附件7)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20分钟后,讲一节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由评委所打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试讲成绩。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试讲成绩×6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中国栾川网和栾川县人才网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等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