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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重庆荣昌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1人公告
2017-07-29 18:13: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6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4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3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24名);附件2:《重庆市荣昌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37名)。以下均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详见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前一日);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截止在报名前,按照岗位条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017年7月31日前);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7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在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对象时,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岗位间调剂。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荣昌区农业大厦17楼小会议室),咨询电话:023-46785032;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及手续: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一个岗位对应多个单位的,只填到报考岗位,不填具体单位)。报名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和照片外,其余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否则按不诚信处理。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2科共计100元)。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同时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时间以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