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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承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31人公告
2017-07-25 17:21:35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1名。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承德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31名(初中教师岗位6个,高中教师岗位15个,高等院校教师岗位10个)。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承德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招聘岗位条件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7月25日至1999年7月25日出生);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应聘职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层次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高等院校岗位人员除外);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承德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已在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具体时间截止至报名结束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2017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承德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 8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统一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zsks.cdcedu.cn/

3、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考场注意事项》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首次进入必须输入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系统将依据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默认注册,再次登录身份证号码将不能改变。登录报名系统后,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打印。报名与考试时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该信息将于8月2日晚在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申报被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